根据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人社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深残联发[2006]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08年深圳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顺利实现,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高度重视和市、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圳市55个街道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于2007年年底完工并投入使用。职康中心主要承担辖区16岁以上智障人士、精神病康复者的职业康复训练。实行会所模式管理,由一名专职社区康复协调员和康复员组织开展工作,残疾人(会员)实行自行管理,自行服务。
为确保每一个智障人士都得到不同程度的进步,帮助他们树立劳动意识、掌握劳动技能。职康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首先对他们的身体功能和心理功能进行全面评估,以充分了解他们的身心发展特点,然后进行个案分析,为每一个智障人士“量身定做”一套个别教育训练方案并组织实施,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以满足智障人士、精神病康复者的教育和发展需要。
根据智障人士、精神病康复者身心特点和职业发展需要,结合各区各街道的实际情况,目前职康中心开设的主要服务项目有:康复评定(包括心理评估)、作业治疗、物理治疗、个别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社交技能训练等。开展的职前训练项目有:手工艺品加工、文员、清洁工、图书管理员、仓库管理员等。 |